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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 11:4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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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木棒、铁管、砍刀,骑摩托、开汽车——: ^2 E, @8 i6 E" |
行唐法院昨日开庭审理6 C0 O" f" ?2 r
本报讯(记者蔡艳荣 通讯员范吉英)一个专门对山间公路上行驶的大货车抢劫的犯罪团伙,在去年春夏之季3个多月时间里作案17次。6月30日,行唐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犯罪团伙的5名成员受审。* y" X: p2 I- r
0 J0 `' b# O w7 r' z 2009年6月27日22时许,一辆大货车由南向北行驶至省道沙东线灵寿与行唐交界的行唐县郑库池村附近的路段时,因为遇到山路的陡峭上坡,还有一个大转弯,驾驶员放慢了速度。忽然路边窜出两辆摩托车,几名小青年跳下摩托挥舞手中的砍刀、铁管,砸碎货车两侧的挡风玻璃,随即车上两名司乘人员的随身钱物共3000元现金、两部手机被一伙人劫走。这样的场景在去年春夏之季该路段屡次上演,一伙小青年专挑深夜、凌晨甚至中午对大货车下手,若有人反抗,就会被捅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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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N! s% }. `4 t$ G 昨日的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该犯罪团伙的5名被告人分别是灵寿县谭庄乡董三、董志、靳春、甄某、赵雪(均为化名),他们无固定职业,或初中或小学文化。年龄最大的25岁,最小的21岁。在2009年4月到7月间,他们在省道沙东线灵寿与行唐交界的行唐路段,驾驶摩托车或开汽车,手持木棒、铁管、砍刀等凶器,趁山路上坡转弯车速放慢之际,采用先砸汽车挡风玻璃,威逼司乘人员停车,然后实施抢劫的方法。他们先后疯狂作案17起,致3人受伤,抢劫钱物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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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5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基本供认不讳。此案将择日宣判。 `1 u6 f7 o# B1 X; @* |6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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