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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2 13:06:11 | 查看: 861| 回复: 0
该文刊载2010年7月5日《民主与法制时报》



53岁男子因儿子吵架被派出所拘留8天



本报记者焦新波



从河北省魏县拘留所出来的申社林至今心有余悸,从被带到院堡派出所那一刻到被拘留后,他就意识到自己遭到公安部门处罚是被“株连九族”。此前,申社林的儿子在送一朋友到当地卫生院包扎伤口时,与值班医生发生争执,派出所依次对申社林进行调查并拘留。早在之前,申社林曾向上级举报该乡卫生院乱收费的情况,由此申社林怀疑遭到报复。



稀里糊涂被送进拘留所



今年53岁的申社林,在魏县院堡乡经营一家门市。今天5月份,申社林与当地公安部门打上了交道,并被拘留8天。从被送进拘留所的那一刻,申社林就意识到自己被冤枉了。



今年5月1日,魏县院堡乡派出所几名民警到门市找申社林,但当时申并未在,随后派出所的人便离开。申不知道派出所的人员找他什么事情,便没有理会。



事隔三天后的5月4日,当天上午8时30分,申社林正在门市上干活。突然,派出所的民警再次找到他,要求申到派出所去一趟。当时将申社林带走的干警是院堡派出所副所长和一名曹性男子等三人。



6月10日,申社林向《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回忆说,到派出所后,民警对其进行了询问,并让其承认曾在卫生院辱骂一名看门老头儿,并对这名老头儿进行殴打。申社林感到莫名其妙,自己未与任何人发生争执,更谈不上殴打他人,便没有在派出所民警的询问笔录上签字。



随后,派出所民警便向申社林提出:“向派出所交2000元,否则就拘留”。当时,申社林更是感到纳闷,无缘无故为何要向派出所交钱。在申拒绝后,果然就像民警所说一样,当天晚上9时许,申便被送进了魏县拘留所。临到拘留所门前,送他的院堡派出所副所长对申社林说:“交不了2000元,交1000元也行;不然就把你送进去(指拘留所)。”



“我没有违法,随你们便,等我出来后就告你们。”申社林态度坚决。



申社林住进拘留所后,其家人通过关系找到县局一名副局长。这名副局长给院堡乡派出所长张永刚做工作,让其提前释放申社林,但张永刚一口咬定“必须经卫生院长同意才能放人”。 申社林家人托人向卫生院长说情,但无功而返。



申社林住够8天应该出来时,派出所仍然让他交500元罚款,遭到申的拒绝,本应上午8时出拘留所被拖到晚上才被放出。



儿子吵架老子被拘遭株连九族



   申社林从被带到派出所那一刻到被拘留后,他就意识到自己遭到公安部门处罚是被“株连九族”。



早在申社林被拘留的前三天,申社林的儿子在送一朋友到当地卫生院包扎伤口时,与值班医生发生争执,派出所因此对申社林进行调查并拘留。



4月28日晚上,申社林的儿子申何光与院堡乡卫生院一名职工一起吃饭。因这个朋友吃饭时喝了不少酒,从饭店外出时不小心摔伤。随后,申何光便带上这个朋友来到附近的卫生院。当时,卫生院值班医生郭某没有为其治疗包扎,而是要求其到县医院去治疗。本是卫生院的职工,治疗时却遭到拒绝,也没有将其伤口包扎或消毒,因此申何光在情急之下,便与值班医生郭某发生争执。



申社林在等待儿子一直没有回家时,便来到就餐的饭店寻找。后得知申何光到了卫生院后,便直接去找。



申社林追到卫生院后,看到申何光便马上就将其拉回家。期间,申社林没有与任何人发生争吵,更没有殴打任何人,从进入卫生院到离开,前后才十几分钟。



记者与院堡乡派出所所长张永刚取得联系,但是其拒绝接受记者采访,并让记者到该县公安局**处了解情况。记者到魏县公安局**处后,便被“打发”到了该县公安局法制科。但是法制科科长却又将记者“踢”到**处。记者再次来到**处后,该处负责人又把记者“推”到了邯郸市公安局。



但是,申社林在院堡乡卫生院的情况,记者得到了当晚事发目击者的证实。均在院堡乡卫生院对面或附近经营门市的两名李某均向记者证实,因卫生院医生没有为摔伤的男子包扎伤口,申社林的儿子申何光与医生发生了口角。期间,申社林赶到后,“直接将申何光带走,没有与任何人发生辱骂,更没有殴打任何职工”。



申社林认为,有人利用儿子到卫生院的事,对自己进行报复。



派出所在程序上存在严重违法



从被带到派出所那一刻到被拘留后,他就意识到自己遭到公安部门处罚是被“株连九族”。 申社林认为,院堡乡卫生院个别领导利用这种情况,借助当地派出所对自己进行报复,他要向公安部门讨个说法。



申社林先后找到魏县和邯郸市的一些律师,当听说让其代理状告公安部门时,这些律师表现出惧怕的神态,都不敢接这个案子,因为县公安局长张永顺是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得罪了公安局等于得罪了政法委及公检法司,今后还能在魏县接案子吗?申社林只好自己于6月上旬的一天找到魏县公安局主管治安的副政委王华,要求公安局撤销对他的行政拘留8天的治安处分。王华听后用鄙视的口气说:“撤案?给一千万也不给你撤案!”



据申社林介绍,王华是院堡乡政府所在地院堡村人,与申社林姐夫是本家,但两家曾因给老人办丧事发生过节,因此王华在申社林案件上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当王华得知申社林要与公安局打行政官司时,便对院堡派出所长说:“让他打官司吧,他没多少钱,就凭他一个农民不可能把公安局告倒。”



无奈,申社林只好求助于媒体呼吁。



另据魏县公安局知情人士透露,院堡派出所办的是“人情案”,此案属于滥用职权且存在严重违法:一是没有证据证明申社林在卫生院殴打辱骂医生;二是没有受害人报案及伤情鉴定;三是没有告知申社林依法享有的听证、复议等权利;四是在对申社林进行询问时没有同步录像录音;五是至今没有向当事人出示拘留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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