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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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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4 11:49:35 | 查看: 491| 回复: 0
石家庄市2010年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从7月15号开始,截至目前《申请表》领取已经结束。石家庄市住房保障部门提醒申请市民,务必在本月14号前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报送至户口所在地居委会,超过日期将不再受理。

  8月3日上午,记者在石家庄裕华区汇通居委会看到,陆续有市民来这里提交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在接收申请并对申请人信息进行系统录入后,居委会工作人员随即开始入户走访,对申请家庭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核实后进行初次审批。据汇通居委会主任池红燕介绍,下一步他们的工作就是到申请人所住的楼院进行公示,接收大家监督,如果认为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居民可以举报。

  据悉,初审后,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还将经过各街道办事处、区住房保障局和市两房中心三级审批并公示,在实现应保尽保的同时,将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排除。据了解,虽然石家庄市廉租住房保障分为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两种方式,但目前正在进行的廉租住房保障申请的保障方式仅为货币补贴。

  石家庄市两房中心廉租住房管理科科长刘建华称,目前廉租房家庭享受的保障方式还只能是货币补贴,等将来廉租住房的房源具备分配条件后,通过资格审批的家庭才能有机会享受实物配租。

  对于《申请表》提交阶段,工作人员也做出了相关提醒。

  一、务必在本月14号前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报送至户口所在地居委会。

  二、居委会可能随时联系申请家庭,申请家庭一定要保持通信畅通

  三、申请家庭对信息录入资料核对时,要注意姓名和身份证号准确无误,否则会影响审批结果和补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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