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发表于 2012-11-19 09:38:47
|
查看: 935 |
回复: 0
《石家庄市道路名称规划》自2012年11月7日在市规划馆公示以来,受到广大市民的普遍关注,并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昨日,针对市民普遍关注的一些热点问题,市规划院就此次公示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解释说明。- X4 N. \- E* o8 ^3 A9 S$ {
* a" V) }6 Y( Z“规划路”告别无名时代
( ?! q; Q/ z6 f, s% K0 s% w# z1 H, K9 I. _
或许不少市民朋友还有着这样的印象,在一片新开发的区域里,时常能够看到“规划路”的名称。究竟叫啥?不知道。还有一些新老道路和街巷始终没有名称,给市民出行办事带来不少不便。“本次对道路命名进行公示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城市规划中对路名的使用。”市规划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在石市开展城市规划工作30多年来,多数控制而没有实施的城市规划路是没有名字的。在道路规划编制时,为了方便描述或识别,很多临时取用“**支路+编号”进行命名,或某某南路、北路等进行临时命名。如学府北路代表的是学府路北面的一条规划支路、联盟北路代表联盟路北面的一条规划支路等等,西北支路1代表一条城市支路,而西北支路9早期规划时为一条支路,而由于城市规模扩大带来的规划调整代表的则是一条城市次干路等等。还有的规划路就是就近取了一条村庄的街巷名称,而实际的规划道路等级、宽度、长度与现状的路没有什么关系。
4 _6 c( s% j3 @8 c. u. l+ k: ^% I
. R$ x" K( B/ {% ?4 M2 c1 O) g由于规划道路命名是为了方便做规划而采取的临时命名方式,并且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名称会有所不同,造成命名不规范、识别性差、路名与等级矛盾、规划路名与现状路名不统一等许多问题,进而影响到了规划控制红线图上对道路名称的规范标注,在规划审批时或列年度道路实施计划时往往某某路东边那条规划路来描述,使用起来十分不便。- u' F4 x* x A& o( }2 {) p
7 s: M" D; K. e- h; e) j比如规划的三环路实施之后命名为石环公路,而原规划的北三环路在规划图中一直以原北三环路来标志,与当前道路状况不符,故本次将该条道路命名为了东垣西路、东垣东路。体育大街南延道路建成后被正式命名为裕翔街,南二环东延、南二环西延等也有类似的情况,在本次命名中也进行了规范,命名为了玉泉路、信工路。6 X4 f2 C) m0 T I* o+ ], t& U9 ]
. k' ?% i5 k: i$ `( O+ K4 ?
又如新胜利大街是城市新规划伴随京广高铁两侧的一条自机场至南石环公路的城市干道,局部与原胜利大街重合,暂时在规划中以新胜利大街进行描述和宣传,而这条道路与原胜利大街在走向、等级、功能上完全不同,同时原来的胜利大街从和平路至北二环路道路没有变,还保留原先的名称,新胜利大街与保留的胜利大街是完全不同的两条路,容易引起歧义,因而新道路参考其临近石家庄解放纪念碑的特点被命名为解放大街。5 q2 J9 @# R9 H( E" q; E
4 n; g |, j2 `% G为了规范城市规划管理和规划编制中对路名的使用,市规划设计院技术人员梳理出500多条没有正式命名的规划路,在地名办的指导下对这些道路提出了初步命名方案。但由于人员能力有限,想要给这么大批的道路都起个好名字存在很大的难度,为了体现公众参与,为对道路命名方案进行公示,广泛征集意见,期望市民能够对道路的名称提出更好的建议。2 S f! U1 k4 `& X# f3 X" U
/ }9 [, Y' `. E6 F本次规划不涉及对现状道路更名
9 }$ V- o; C/ Y& t0 W9 b6 H" M' ~+ s- w8 `
本次道路名称规划,主要对规划道路进行命名,其中大部分为规划支路。规划本着“健康向上,体现指为,杜绝重名、谐音”的命名原则,结合当地的地形、地物名称,周边主次干路名称,并采纳了部分现有的胡同、里弄和街巷名称。
7 r, `& u X( k9 A5 m
4 R+ _0 |' X! q8 P% R如在此次公示的石家庄市道路名称规划中,520条是结合附近的地物或村庄情况进行了命名,作为对现状的延续。如原城市控制道路红线中名称标志为西北次干路4被命名为医专路、西郊支路3被命名为客运东街等等、西北支路一结合所处现状的村名被命名为于底街,西北支路七北位于大马村被命名为大马村路,类似的还有康庄东街、大安舍路、石桥东街、南简街等等。0 R( t; O, s& g7 _9 h
7 s3 i F$ ^" W
另外20条规划路,按照已有的部分现状路名对全路进行命名,如西南支路3命名为吉恒街、桥西支路1命名为兴华路,北部支路四命名为西祥街等等。
, K! n }, r8 g- p, _, R
( G8 t- o: z' \$ c! V. e正式命名还需要履行相应程序
4 w2 V! Q u* o# H, M
6 W+ H3 X. E# M' f0 ^按照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和《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城镇街道名称,需要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进行审批。
0 M$ N9 ]$ C2 n
5 l, S, \- _$ E3 k# i" Y- ^; X; t本次征集意见公示结束后,市规划院将搜集到的意见反馈到市地名办,对存在问题的路名进行认真研究修改后,由市地名办上报市政府审批后方可生效。
8 a% ?* T0 h- W* O
) Y; o/ g* s V d \2 H |
|